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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详细 |
流水号 |
20120129003 |
标 题 |
四川信达鸿宝骗钱骗地 |
姓 名 |
张** |
手 机 |
136******** |
写信时间 |
2012-01-29 |
信件内容 |
四川信达鸿宝灯饰有限责任公司借助眉山市视高工业园区招商引资机会欲用低成本骗取高回报土地。该公司毫无资金来源,目前借贷,借款上百万,公司法人张浩以个人名义向私人借款并且拖欠一年不还,临时租用的场地也有半年没有付钱,工人工资一拖再拖,直到年前也未给解决,目前部分员工已向劳动部门举报该公司。我就是其中受害人之一,所以往政府调查清楚该公司的具体运行情况及资产情况。我已向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起诉该公司的骗钱行为。 |
办理情况 |
办理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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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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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投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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